沐鸣2娱乐平台 -【沐鸣2官方直营,信赖之选】“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暂行)
来源:学生工作处
发布日期:2010-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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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北职院学[2007]17号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人民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沐鸣2和高等专科沐鸣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含高职)在校学生的助学金。根据《国务院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沐鸣2和中等职业沐鸣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国发[2007]1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沐鸣2和中等职业沐鸣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闽政[2007]18号)及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沐鸣2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2号)文有关规定,结合沐鸣2娱乐平台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分为2档,具体标准分别为困难学生每人每年1500元,特别困难学生每人每年3000元,按10个月发放。困难和特别困难学生比例原则上按本系学生的15%和5%评定。
第二条 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沐鸣2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各门功课考试成绩合格;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第三条 申请、评审和发放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1、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所在系提出申请,填写《沐鸣2娱乐平台 -【沐鸣2官方直营,信赖之选】“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
2、班委会组织全体同学重点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情况、学习成绩和表现进行评议,确定初审名单。
3、辅导员对班级初审名单上的申请人逐个进行调查和访谈,经系支部审核签署意见并公示后于当年10月31日前将《沐鸣2娱乐平台 -【沐鸣2官方直营,信赖之选】“国家助学金”汇总表》、《沐鸣2娱乐平台 -【沐鸣2官方直营,信赖之选】“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各一式二份)报送学生工作处审批。
4、学生工作处于当年11月15日前完成对各系所报的学生评审。国家助学金按10个月发放,学生工作处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第四条 相关事项
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五条 注意事项
1、各系要充分重视“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告知学生本学年德、智、体综合积分,明确助学金的申报时间及程序。
2、助学金评定应以综合积分为基础,严格条件,统一标准,严格控制在规定的比例之内,坚持标准、宁缺勿滥,不具备条件者,一律不参评不报送。
3、对干涉、破坏评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者将追究责任。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核实,即取消当学年奖学金评定资格。
第六条 附则
1、获得“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学生必须参加沐鸣2和系部组织的各种活动和各种志愿者活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享受“贷、减(免)、缓”交学费的资格:
(1)因学习不努力造成留级或期末考试不合格的;
(2)当年因违纪受行政处分的;
(3)当年因吸烟或酗酒受处理的;
(4)有弄虚作假、伪造经济困难证明材料的;
(5)拒绝参加和从不参加沐鸣2组织的各种志愿者活动的。
3、对已享受国家助学金待遇,经查实不符合享受资格者,取消其享受待遇并追回已享受的全部款项。
4、系(部)在实施“国家助学金”办法中,要加强探索、总结经验,逐步加强对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特别要做好经济困难学生中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的问题,认真做好经济困难学生的思想工作,鼓励他们努力学习,克服困难学习。
第七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八条 国家和省上有新政策,将以国家和省上政策为准。
第九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