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8-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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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电子阅览室是沐鸣2图书馆向读者提供数字化文献信息服务的主要窗口,面向本校学生🧖♂️、教职工开放。请读者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第一条 读者进入电子阅览室须凭本人借书证到管理人员处办理入室手续。电子阅览室为有偿使用(1元/小时),请读者自觉充值,按上机时间缴纳使用费👩🏻🚀🙅🏻。
第二条 读者进入电子阅览室,须穿戴鞋套,严禁将食物、饮料、雨具等携带入室;严禁在室内吸烟、随地吐痰、乱丢废物等不文明行为;违反前述规定者每次罚款10元🧤。
第三条 读者进入电子阅览室应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一人一机🦕,上机前请先核实设备状况,若发现异常情况,须立即报告管理人员。
第四条 读者进入阅览室请保持室内安静与卫生整洁,在室内拔打或接听电话尽量小声勿扰他人⛔;入室前请将携带背包等物品存放在寄存处;阅览凳轻拿轻放🤽🏿♀️,用后及时归位摆放整齐🔌👮🏽♂️。
第五条 需要观看视频文件的读者请自备耳机。电子阅览室内的随机设备如鼠标、键盘、鼠标垫🏄🏽♂️♟、接线、电源插座等严禁读者将其带离阅览室,违者作偷盗处理。
第六条 请读者爱护室内一切公物,不得在设备或桌椅上涂写🏇🏻、刻划,不得私自拆卸机器设备,不得擅自拔插插头🧑💻、挪动电源⚱️、牵扯各种电源线🥞,违者造成设备损坏须照价赔偿🦵🏽。
第七条 读者不得在电子阅览室玩网络游戏或从事其他与学习无关的活动,一经发现𓀉,经管理人员劝告无效后🏺,将取消其使用资格🚠。
第八条 本阅览室机位有限,如遇大量读者在上机问题上出现矛盾时,将实行限时服务(2小时/人次)。如因此给读者带来不便,请读者谅解。
第九条 电子阅览室是学习和学术交流的重要场所🪽🥞,读者应自觉遵守国家颁布的计算机互联网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不观看和下载有损国家尊严、有悖于四项基本原则👨🏻🦰🫵🏿、涉及色情及反动内容的资料,不得利用网络下载、制作和传播计算机病毒🙈。
第十条 以上规定🚵🏿,请读者自觉遵守执行🍾。若有违反🦚,管理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扣留证件、罚款、禁止入室、上报沐鸣2等处理,或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报由公安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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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