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明纪(第1期 总第33期)
来源:南平市教育纪工委
发布日期:2017-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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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明纪
第1期(总第33期)
南平市教育纪工委 2017年1月12日
近期全国教育系统违规发放津补贴典型案件
1、南安诗山中心小沐鸣2长、党支部副书记李清泉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8月间,李清泉主持诗山中心小学会议研究决定违规发放补贴,该校至2015年2月共违规发放补贴126110元。2016年12月28日,南安市纪委给予李清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清退违规发放的补贴;诗山镇党委给予诗山中心小学总务保卫处主任(报账员)、预备党员叶华苗延长预备期半年。(摘自福建省纪委监察厅网站2017年1月4日落实八项规定 坚决反对四风曝光台)
2、惠安县教师进修沐鸣2党支部书记程谷川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3年10月至2014年11月期间,程谷川违规审核给没有参加试卷编写、校对、审核的人员发放补贴。程谷川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补贴予以追缴。(摘自福建省纪委监察厅网站2016年12月30日落实八项规定 坚决反对四风曝光台)
3、广东省南雄市财贸幼儿园原园长叶永辉违规公款报销个人费用及发放津补贴问题。叶永辉违规公款报销其在某大酒店吃饭、唱歌的个人费用,合计6350元。同时,该院还存在虚开发票套取现金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合计19.4万元,叶永辉从中分得3.5万元。叶永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款被收缴。(摘自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2017年1月5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4、海南保亭县南茂中沐鸣2长何坊成违规发放并领取补贴问题。何坊成违规审批同意,利用该校其他收入(沐鸣2果地和食堂承包款),为中层以上干部虚报领取补贴共计2.5万余元,其个人领取3150元。2016年7月,何坊成等人将违规补贴全部退回沐鸣2账户。9月,何坊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摘自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2016年12月28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纪律链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九十七条 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