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纪释法——第10期(总第77期)
来源:南平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发布日期:202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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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 黑龙江省自然资源管理干部沐鸣2原党委书记、校长王德飞借公务之机旅游等问题。2018年6月,王德飞与本单位职工孙某、王某到江西省调研。临行前,王德飞决定3人各带一名家属同行。调研期间,6人食宿费用均由接待方承担;调研结束后,6人又到滕王阁、龙虎山等景点旅游,违规核销旅游期间费用1575元。王德飞还存在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奖金等问题。2020年7月,王德飞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撤职处分,降为正科级,按管理岗七级安排工作;其他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摘自中央纪委监委网站)
2. 诸暨市大唐街道文昌小沐鸣2长许浦、总务主任张光永套取公款违规公务接待、违规收受礼品礼卡等问题。2017年至2019年,许浦在担任大唐镇中心小学、大唐街道文昌小沐鸣2长,张光永在担任大唐镇中心小学、大唐街道文昌小学总务主任期间,多次以虚开办公用品发票、虚构有关服务购买项目的方式,从沐鸣2套取公款共计35000余元,用于违规公务宴请、送礼等开销,其中许浦负责经手17000余元,张光永负责经手17000余元。2018年至2020年,许浦多次违规收受多名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购物卡5000元、中华香烟4条及红酒、土特产等礼品。张光永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7月,许浦、张光永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摘自中央纪委监委网站)
3. 黑龙江省海伦市第一中学教师白锐等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经查,2018年6月,海伦市第一中学高三一班班主任白锐以及科任教师迟春艳、卫秀梅、张冬梅、李红玉、索丽萍6人分别收受学生赠送的面值1000元购物卡各一张。白锐、迟春艳、卫秀梅、张冬梅、李红玉、索丽萍分别受到警告处分,收受的购物卡全部退还给学生。
(摘自中央纪委监委网站)
4. 德化县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原主任徐昌谨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8年、2019年暑假期间,时任德化县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主任徐昌谨,先后两次用虚增食堂采购费用套取的资金给其本人及社会实践基地其他8名中层人员发放补贴,每人领取1800元,合计发放补贴1.62万元。此外,徐昌谨还涉及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2月,徐昌谨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规领取的补贴已全部退还,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摘自人民网)
【纪法链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八十八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零四条 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零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公款旅游或者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的;